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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受理违规吃喝问题检举举报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8-30 09:47信息来源:海北州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:lyadmin 阅读次数: 字体:【  

   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违规吃喝“十严禁”和海北州”八个严禁“要求,狠刹吃喝歪风,弘扬新风正气,快查快处违规吃喝问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    一、举报内容
    1.严禁超标准、超规格、超范围公务接待,反对铺张浪费;
    2.严禁无公函、伪造公函、“一函多餐”等以公务名义变相公款吃喝;
    3.严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、单位下属、下属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;
    4.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单位内部食堂、住宅小区、写字楼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;
    5.严禁公款报销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;
    6.严禁上下级、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,搞拉帮结派、利益交换、说情打招呼;
    7.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及会议、培训、检查、调研、值班等活动期间饮酒,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,不纵酒、酗酒;
    8.严禁组织参加带有“小圈子”性质的“老乡会”“校友会”“战友会”等违规吃喝;
    9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反对大操大办、大吃大喝;
    10.严禁组织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吃喝。
    二、举报方式
    全州林草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存在以上违规吃喝问题的,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问题线索。
    举报电话:0970-8644450;
    举报邮箱:344185316@qq.com
    来信邮寄地址:海北州林业和草原局(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团结巷65号)邮政编码:810299
    三、相关要求
    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,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,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,提供线索须详细提供准确时间、地点、经办人员、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。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,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。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州林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特此公告。



海北州林业和草原局
2024年8月29日